历史与传承


源自1988年的隽永优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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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晶大姐品牌故事

中国驰名商标“水晶大姐吴兆娥”品牌隶属海龙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(原海龙水晶工艺品厂),1988年由全国创业之星、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吴兆娥女士,于中国水晶之都江苏东海县创立。“水晶大姐吴兆娥”成长三十年来,不断为精品水晶雕刻工艺品和高级水晶饰品的制作奠定崭新标杆,公司荣获上百项国家、省、市级荣誉,推动了中国东海水晶走向全球。


中国水晶大姐大事记

1988年

1988年,创办东海县海龙水晶工艺品厂,为这个延续不灭的传奇揭开序幕。

1997年

变更为东海县海龙水晶工艺品有限公司

1998年

海龙水晶工艺厂被国家工商局中国个体私营协会评为全国“光彩之星”。

1998年

公司成为江苏省企业家学术研究会团体会员。

2000年

公司被国家工商局中国个体私协再次授予全国“光彩之星”。

2001年

“江南时报”、3.15维权中心授予公司“消费者(用户)信得过企业、产品、服务”。

2003年

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员单位

2004年

“大姐吴兆娥”商标获省著名商标。

2005年

公司被东海县人民政府评为“2004-2005优秀民营企业”。同年中国品牌事业促进会,公司又被评为“质量跟踪重点保护产品”。

2006年

江苏产品质量监督保证中心授予公司“海龙”“水晶大姐吴兆娥”系列水晶工艺品为江苏省优秀产品。

2008年

中国对外友协,对公司授予汶川地震作出的贡献颁发感谢状。

2009年

江苏质量诚信AAA品牌企业用户满意产品,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协会会员,首届江苏品牌节,重质量、守信用企业。

2010年

公司捐赠26万元帮助聋哑儿童解决听力问题。

2010年

中国经济发展论坛组委会授予公司产品为大会唯一指定礼品。

2012年

被连云港市文广新局授予“非遗水晶雕刻传承基地”。

2012年

“大姐吴兆娥”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评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

2013年

被评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“十大水晶品牌”。

2014年

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授予公司“江苏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”

2016年

被东海县人民政府评为“十佳水晶销售企业”。

2017年

被江苏省消协评为2015—2016年度“诚信单位”

2017年

被市消协和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“消费者喜爱的水晶十大品牌”。